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已经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 李鹏1995年11月22日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作为一级预算。 第三条 预算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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