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
印发广东省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广东省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促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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